广东首推54个项目欲引民资超千亿 涉电力等13个行业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 转载自互联网昨日,广东省在省属企业与民营企业对接会上,推出了首批54个项目,预期引入民间资本超过1000亿元。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出席对接会并见证项目签约。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周兴挺在会上透露,广东省近期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同时还将出台配套的深化省属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操作要求。
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
目前,广东全省国有企业、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比重分别为30.96%和45.19%。周兴挺在会上透露,在省国资委负责起草的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除承担国家政策性职能、特许专营等极少数国有企业外,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均可实施资本混合。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计划到2015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60%,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80%,二级及以下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关于混合所有制,徐少华表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一方面,国有企业要大力推进改革改制,管理去行政化、资产去单一化,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由管企业、管资产向管资本、管产权转变。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要准确把握市场信号,投资经营不片面追求优惠政策,瞄准市场积极进入各类经济领域,拓宽自身发展的平台。”徐少华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键要在增量上做文章,广东具有全国第一的经济总量和多样的市场需求,为公有、非公经济相互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
选取部分二级及以下企业试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广东省将择优选取40-50家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国有股权低于5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再参照国有企业实施管理;规范董事会建设,推行以专业人士为主的外部董事制度;并探索通过员工参股、增量奖股、岗位分红等方式改革分配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同时,将积极推动省属企业通过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等方式,转换经营体制;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主营业务IPO;通过存量转让、增资扩股、优先股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吸引外资或称为境外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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