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晟环保:超低排放具有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同时也具有可行性
明晟环保:超低排放具有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同时也具有可行性超低排放自提出以来就受到广泛关注。我国为何要实施超低排放?超低排放技术、经济是否可行?具有怎样的环境效益?业界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讨论。笔者认为,中国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势在必行,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都将具有积极影响。首先,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系列部署。在全国尚无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工程正式投运之前,2014年6月,办公厅就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排放水平。2014年6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再次提出,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对达不到节能减排标准的现役机组限期实施改造升级。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2015年12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为落实党中央的要求,2014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5年12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计划或方案。其次,超低排放技术出现重大突破。2011年,业界还在为如何实现燃煤电厂达标排放而发愁,当时没有成熟可靠的技术可以采用。在探索现有燃煤机组达标改造的过程中,2012年我国首次在燃煤电厂实施了湿式静电除尘。检测结果表明,不仅可以实现达标排放,而且远低于排放限值要求。此后,低温电除尘、旋转电极电除尘、高频电源供电电除尘、超净电袋复合除尘等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与应用。脱硫技术在传统空塔提效技术的基础上,又出现了双pH值循环脱硫工艺、非空塔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并得到广泛应用。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机组从无到有。目前投运的超低排放机组容量已超过1.5亿千瓦,并且在高灰分煤、高硫煤以及煤质变化幅度大的机组上实现了污染物超低排放。与国外烟气脱硫、脱硝普遍具有旁路相比,我国燃煤电厂烟气治理设施普遍不设旁路。许多电厂在超低排放改造的过程中,实现了节能与减排双赢。第三,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经济上予以支持。为了推动超低排放,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经济上予以支持。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2015年12月发布《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9月,江苏省物价局出台《关于明确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的通知》;2014年5月,浙江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发布《浙江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新一轮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管理考核办法》;2014年8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等。国家及各省对超低排放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建设资金支持、环保电价、电量奖励、排污费征收、新建机组准入与总量指标等方面,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推动超低排放发挥了重要作用。明晟环保以化工的理念解决环保问题,运用世界一流的氨法脱硫核心技术解决气溶胶与氨逃逸的技术性难题,真正达到超低排放,变废为宝,实现发展绿色经济的目的。谢谢楼主分享。{:1106_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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