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项目的除盐水装置如何处理
本帖最后由 KTxh 于 2016-8-27 08:58 编辑各友马友们:
现小弟遇到这样一件事:
在业主原厂区内的一块地A处新建一个小型的甲类装置,地A处原有一除盐水装置,最初考虑到地A面积不大,除盐水装置(钢框架)与新建的甲类装置(钢框架)没有任何的联系,即不好纳入甲类装置(钢框架)进行建设。因此做总图时,与业主商量将除盐水装置暂停,业主也考虑后期拆除。但现在项目都做完了,业主又由于其他项目的需要,要重新启用本除盐水装置。要我们总图变更将除盐水装置启用。
问题:除盐水(钢框架)可做为一个戊类装置,在石化规防火规范中没有要求。但除盐水不属于本装置,请教如果卡安全间距的话,按什么要求进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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