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域性含油污水提升设施防火间距问题
各位好,石化防火规范GB50160,第4.2.8B,“区域性含油污水提升设施应布置在装置及单元外,距离明火地点、重要设施及工艺装置内的变配电、机柜间等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米,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0米。”距离明火地点、重要设施及工艺装置内的变配电、机柜间等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米,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
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0米。这个好理解,实际布置时也好按要求的距离来确定。
应布置在装置及单元外,这个怎么理解?距离多远才算装置及单元外,与装置内的设备间距多少?可有相关规范或解释啊,请高手帮忙
解惑,非常感谢!
{:1110_550:} canoe7665 发表于 2023-10-13 08:59
罐区防火堤外,含油污水提升设施应该是含油污水地罐,或者是污水池,根据石化规第五章小表定间距。
看来只能如此了,找不到其他的具体规范要求了 装置想框大一点就按红线算,框小一点就到最近的设备 good,thanks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