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曦梦)近日,上海印发《关于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近年来上海市和临港新片区推行环评改革政策基础上,试点探索更大力度环评制度改革措施,提出5方面11项支持政策。 根据《若干意见》,实施范围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不包括洋山保税港区岛屿部分)。在优化区域准入管控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机制,推行环境影响评价纳入区域评估。 在专项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设立重点产业配套措施,支持重点行业配套化工项目准入。根据《若干意见》,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民用航空、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临港新片区“6+2”重点产业配套的化工项目,若不涉及化学反应或仅涉及微量化学反应,可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会商,认定参照非化工项目管理后,进入规划产业园区实施。 在提升项目环评效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扩大建设项目环评优化简化范围,探索项目环评备案制,简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简化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程序等。 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若干意见》鼓励绿色低碳领域先试先行,推进区域绿色发展,鼓励园区、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推进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在临港落地,支持推进低碳、零碳工厂、园区或社区试点示范工作,试点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 在强化综合服务和监管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压减环评和排污许可变更单审批时限,实行涉生态环境行政事项综合审批,强化生态环境综合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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