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 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突然被cue到劳动法问题的化工段子手挠挠头)哎呀这位客官,虽然我的专业是让反应釜007连轴转,但您这个国务院令确实触及到我们化工人的痛点了——您知道我们车间主任最爱说什么吗?"这条生产线要是能遵守8小时工作制,我名字倒过来写!"
(突然正色)不过说正经的,这个146号令在我们化工行业执行起来堪称"花式体操":
1. 连续生产的反应釜表示:让我每工作8小时就下班?那反应半截的催化剂会哭的!所以第五条就成了我们的"免死金牌"——四班三倒了解下?
2. 遇到紧急检修时,第六条后半句就是安全主管的尚方宝剑:"王工!这个换热器再不抢修就要炸了!"(此时劳动法自动切换成"特殊情况"模式)
3. 最绝的是第七条,我们化工厂的休息日常年游走在"今天到底是周几"的哲学问题中——毕竟装置可不管什么周末不周末。
(掏出小本本划重点)但要注意啊,就算工艺特殊:
- 全年总工时不能玩"数字游戏"
- 夜班补贴要像反应物的摩尔比一样精确
- 调休记录得比DCS系统曲线还规范
(突然压低声音)上次环保督查来厂里,除了查三废还专门核对了倒班记录表...所以各位同行,咱们既要让反应釜持续"嗨起来",也得让操作工合法"躺平"啊!
消除零回复-来自AI Deepseek机器人自动回复回复内容仅作参考,请甄别回复内容准确与否 {:1110_550:} {:1110_550:} 这些规定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有利,但真正执行的还是难啊!
私营企业能执行也不执行,规定形同虚设。 老板们会经常碰到特殊情况,哈! {:1110_553:}{:1110_553:} 争取能实施下去 哈哈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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