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兵买马之丫头篇
本帖最后由 没乐找乐 于 2013-4-9 16:07 编辑致马后炮全体马友的公告
经洽谈,自今日起,论坛名:夏紫苏(以下称乙方) UID41808,经过一翻激烈的讨价还价,现其已被本人(以下为甲方)聘为丫头,使用权限直至其出嫁之日(以上传结婚证为准),如果上传的结婚照及结婚证为假的,包括PS的。需按照已交易的所有价格的十倍赔付本人。
1、使用权限包含但不限于,打扫卫生,做饭,洗衣,刷锅做饭,接送娃上学,外出购物领包及甲方提出的一切合理要求。其本人在本论坛挣得的马蹄金,本人有权分得50%的财富。
2、义务:负责乙方的饮食起居,保证和甲方的食宿处同一级别。每年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外,可另外享受带薪假半个月(时间由甲方定)。
3、付款方式:为年付制,价格为2300马蹄金/年,本次付款有效至2014年3月31号。
4、乙方有权提出离职,离职时应按照未尽本年的义务的金额返还,计算方式为 (12个月-已服务月数)/12*年价格。甲方有权解雇乙方,但解雇时,本年已付的金额不得向乙方讨要。
5、本合同由马后炮公证处公证。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上诉至马后炮法庭处理。由站长裁决,可请律师及公证人若干名。
7、本合同最终解释归马后炮论坛及本人。全体马友监督。
8、如果同意以上条款,请 夏紫苏 跟帖表示。本人将一次性支付本次合同金额2300马蹄金。
起草人: 没乐找乐
日期:2013年4月9日
http://meng.horse/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没乐找乐的微博 我是来监督的! 本帖最后由 夏紫苏 于 2013-4-9 14:06 编辑
本人乙方,完全同意上诉条款,金额以截图为准,大哥作证。
夏紫苏/花儿 难道传说中的地主老财有出现了 为嘛我没有机遇啊啊???? 夏紫苏 发表于 2013-4-9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嘛我没有机遇啊啊????
75%的几率。。。
机遇啊,机遇。。。。 我也是来监督的 夏紫苏 发表于 2013-4-9 14: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机遇啊,机遇。。。。
白富美啊,白富美啊,
归尘 发表于 2013-4-9 14: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是来监督的
你是来捡钱的吧????三哥哥哥哥哥
CHIHONGJUN 发表于 2013-4-9 14: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白富美啊,白富美啊,
其实我并不想要,。。。。
夏紫苏 发表于 2013-4-9 14: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来捡钱的吧????三哥哥哥哥哥
额额额额额额额额。才捡了1两啊。。。。本意是来监督的,嗯,是这个样子
我也来碰碰机遇噻 话说,沙发是被更换了额 还有,这里是丫头篇,是不是还有小弟篇啊 归尘 发表于 2013-4-9 14: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这里是丫头篇,是不是还有小弟篇啊
找兜兜去买小弟。
这不又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 呵呵呵呵呵呵。2300M。 可以啊 看开点儿撒 乐哥,厉害,这都降服得了,嘿嘿...{:1106_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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