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石化企业发展成果惠及新疆当地
石油石化企业发展成果惠及新疆当地近年来,中石油、中石化驻疆企业牢记国企“三大职责”,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继续当好新疆人、说好新疆话、办好新疆事,把企业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新疆各族人民。 近年来,中石油、中石化驻疆企业牢记国企“三大职责”,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继续当好新疆人、说好新疆话、办好新疆事,把企业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新疆各族人民。 办好新疆事 “为保障新疆地区公路建设沥青供应,公司压缩疆外沥青市场供应量,将80%的沥青产品供应疆内市场,确保了乌鲁木齐‘田字路’、阿克苏—喀什高速路、克拉玛依—塔城高速路等项目的有序推进。”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总经理张有林说。 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积极支持当地基础民生工程建设,出资17亿元,建设沙漠公路等14条总长1700公里油地共用公路;出资6亿元,实施防沙治沙工程,推进油区新农村建设,援建希望学校,赞助医疗卫生。直接注入当地资金400多亿元,带动了当地产业改造升级、吸纳了产品制造、技术服务、生活后勤、基础建设等产业。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总经理周新源说:“要让油气开发成果直接惠及当地百姓。” 为增加项目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中国石化拟与新投集团、浙能集团等,在新疆当地注册组建合资公司,实现就地纳税。为方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中国石化已先期在乌鲁木齐注册项目公司,于2011年12月,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完成了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工作,注册资金10亿元。目前,已完成项目投资约3亿元。 中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方浩说,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840亿元,上缴增值税33亿元,所得税35亿元。 拉动当地产业发展 产业合作是推动企地共同发展的重要载体。中石油乌石化公司在落实中国石油“新疆大庆”规划过程中,全力加快120万吨/年PTA装置建设进度,项目由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合资组建。同时,积极开展气源改造项目,为保民用天然气供应,公司拟将化肥使用的天然气原料改为煤制合成气。还与地方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发展石油化工下游产品。 长期以来,西北油田在资源配置、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始终坚持西油西用、西气西用,凡是资质符合条件的新疆施工队伍一律准入,凡是资质符合条件的新疆产品一律准入,凡是资质条件同等的新疆施工队伍和产品,招投标时一律优先,全力支持新疆地方经济建设。2013年,西北油田销售原油709万吨,本地转化477万吨,占比67%,优惠地方企业原油费用达2.8亿元;销售天然气13.1亿立方米,占比69%,优惠城市民用气和地方工业用气费用达1.6亿元。2013年上缴自治区各类税费22.05亿元。 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刘中云表示,企业将早日建成千万吨级大油气田,将更多的油气资源留在当地,力争将油气资源本地转化率提高到70%以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加大转化的同时,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加强与地方合作,发展轻烃、液化气等项目。 争做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排头兵 刘中云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体现在资本层面,也体现在资产层面。在专业化重组上市和资产层面吸引、扩大与社会资本和非公资本开展合作、合资经营,积极将现有存量资产再度组合,面向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开放,在资本、资产两个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 “西北油田将在中国石化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参股及参与资源开发的成熟经验,积极主动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创新地方参股央企新模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存量资产组合、新区勘探开发、风险探区勘探开发、天然气管道建设等合作模式,力争成为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排头兵,为地方多留税费,助力新疆经济发展。” 周新源表示,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将加快制定民营资本、技术进入油气勘探开发行业的章程,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道路。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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