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炼厂要实现生态文明
1989年12月26日,我国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然而25年后,这项基于“决不能先污染后治理”理念而制定的法案,在各类环境危机面前黯然失色。 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新环保法对污染行为施以重拳。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它显示了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但这同时也说明,一部分地区未能避免走上西方工业化国家“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糟糕的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让企业陷入了发展困境。好在西方国家早已研制出“处方药”,从以下五个方面打造安全可靠、清洁的炼化企业:
一要不断完善清洁化生产。炼化企业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政府安全环保法规,切实做到生产安全可靠。不污染、不扰民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加强末端污染治理的同时,更要重视源头治理,进一步实施清洁化生产。
二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欧洲炼化企业吸取非文明生产带来的惨重教训,将系统安全观念引入安全评价领域。从事后处理向积极预防转变,通过泄漏检测、监督、报警、预警、防控等手段,提高企业安全等级,实现事故可预知、可控制。
三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评价体系。我国炼化企业有必要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生产与环境安全管理机构,形成综合评价方法,使安全环保大检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企业可以在总部和下属企业分别设立HSE指导委员会,将健康、安全与环境实现一体化管理。
四要积极建立诚信机制。炼化企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通过网上公布工厂监测数据,定期组织周边居民进厂参观、检查,主动报告安全环保工作、危险物风险控制状况等方式,使开门办厂制度化,建立诚信机制,保障企业与居民和谐共处。
五要推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在欧盟国家,高危企业获得政府生产经营许可后,必须接受政府的定期评估检查。如果政府违反规定在危险影响区内批准建设设施,企业也可以提出意见,不整改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欧洲政府既是法规的制定者与监督者,又接受企业的监督,从而建立政府与高危企业的双向监督机制。
建设绿色炼厂任重而道远。不管环保法案如何完善,也只是将已经发生的污染行为法制化。环保事业的成功,在微观层面上取决于企业管理者与员工道德水平的提升,在宏观层面上,取决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
http://meng.horse/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Horse的微博 国企好些,地炼比较够呛。 这网速慢的呀,比乌龟还慢! 谢谢楼主分享!{:1106_362:} 谢谢楼主分享!
{:1106_362:} 实行清洁生产和强调绿色化学观念
Cleaner production and green chemistry
实行清洁生产和强调绿色化学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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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分享的消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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