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3310 发表于 2009-7-6 21:30:22

《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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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颁布《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的通知(国食药监注108号),今日起正式施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施行之日起,同品种的其他标准同时废止。2009年7月1日前生产的药品,仍按原标准进行检验。
  二、自施行之日起,根据增补本需要修改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的品种,应按国家局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变更。2009年10月1日起生产的药品,必须使用变更后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三、标准中采用的新对照品,由起草地区省级药品检验所供应一年。
  四、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检验机构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增补本施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施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国家局药品注册司和国家药典委员会。

海角7号 发表于 2009-7-7 1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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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每五年更新升版,期间多发增补本。正常呢!
不过,假药还是很多,希望认真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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