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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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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转载自互联网
      近日,记者从山东煤监局获悉,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山东省将每季度发布一次煤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山东煤监局要求,机关各单位、省内各监察分局每季度上报在暗查抽查等行动中,发现煤矿非法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信息,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信息,并在其网站发布。
山东煤监局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在省局网站的公示期最低为半年,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信息的公示期最低为一年。被公示企业未按要求改正或屡查屡犯的,由所在辖区监察分局依法从重处罚,并延长公示期。煤矿企业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在公示期间终止的,经核查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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