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强调: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实行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
VOCs废气集中治理及资源化是实现CO2减排的重要手段和切入点,应作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予以积极尝试和推广。
VOCs作为一类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化工产品,其生产过程消耗大量不可再生的石油、煤炭和天然气。此外,目前VOCs废气治理常用的焚烧热氧化技术在耗用能源的同时产生大量的CO2。依据《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要求 其他行业》(DB11/T 1787-2020)估算,每焚烧氧化一吨VOCs产生33.5吨二氧化碳。
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提升,推进VOCs产品再生及循环利用,不仅可以有效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也将减少甚至消解VOCs焚烧热氧化过程中CO2的产生。
化工行业作为仅次于电力和钢铁的高碳排放行业,化工企业生产及“三废”排放治理所伴生的CO2也愈来愈受到碳排放限额制约。企业一旦出现CO2超额排放,只能通过碳交易市场采购其它企业经碳减排后低于配额部分的余量进行总额抵消。因此,加强VOCs废气的集中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不仅有助于企业通过VOCs产品回用和出售碳抵消权益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也将为企业和园区赢得更加充裕的发展空间。
对于排放VOCs成分及浓度不规律的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受技术水平及经济能力制约,往往不能对其排放的VOCs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并进行资源化、低碳化利用。针对这一问题,本课题着重研究如何将化工园区或工业聚集区企业排放的VOCs废气进行集中处理,探讨解决上述问题行之有效的实施途径。
VOCs废气集中治理,不仅有助于治理过程的集约化、资源化和低碳化,也有助于降低治理成本,实现规模效益。该模式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义务,也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机遇。
加强VOCs集中治理及资源化应用,让低碳模式应用走到前台,推动我国碳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做大做强,在碳中和道路上行久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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