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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交流] 陕西村办煤矿被指非法占地300亩 副镇长称不知情-马后炮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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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13:10:5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内容由马后炮化工转载自网络原标题:陕西村办煤矿被指非法占地300亩 副镇长称不知情
   

陕西村办煤矿被指非法占地300亩 副镇长称不知情-马后炮化工

陕西村办煤矿被指非法占地300亩 副镇长称不知情-马后炮化工
     


  村民告诉记者,远处的山坡以前都长满玉米,如今已经塌陷,一片荒芜。


   

陕西村办煤矿被指非法占地300亩 副镇长称不知情-马后炮化工

陕西村办煤矿被指非法占地300亩 副镇长称不知情-马后炮化工
     



   

陕西村办煤矿被指非法占地300亩 副镇长称不知情-马后炮化工

陕西村办煤矿被指非法占地300亩 副镇长称不知情-马后炮化工
     



  村民称,这条通往田地的必经之路也被煤矿挖断。
  【区域·城市】陕西府谷:一座煤矿的“土地”之争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夏一仁 王群 ●张晓峰 | 陕西府谷报道
  府谷,神府煤田腹地、陕西最北端的一个“小县”,近年来,该县通过挖掘利用地下丰富的煤矿资源,使原本“偏、远、穷”的“小县”一跃成为陕北工业“大县”,连续5年位居陕西省十强县之首。
  新民镇,距离府谷县城约40公里,是一个煤矿储备丰富的大镇。在这里,当地的因为土地租赁问题,与当地村民发生了纠纷。
  村民:
  我们的300亩土地被非法占用
  府谷县新民镇丰山村后丰山村民小组组长刘栓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3月22日,后丰山时任村民小组组长刘银祥等人与邻村万崖沟的村办煤矿时任承包人王爱田、王生勤签署了一份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将后丰山村民的300亩土地租给了使用,并明确约定了租赁到期后,煤矿所占用土地归还村民所有。
  村民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的土地租赁使用合同显示,这300亩土地的租赁费为298万元,租赁期限“按照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服务年限为准”,合同到期后,土地归还村民。
  记者在刘栓虎出示的采矿许可证(证号:6100000730253)上看到,的生产规模是每年6万吨,采矿证的有效期限自2007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1日。
  刘栓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按照合同约定,到2012年6月11日,煤矿就该把土地归还给我们,可煤矿不但没有履行合同约定,还几经转手,在没有与村民续签用地合同的情况下,新任煤矿负责人仍继续占地开采煤炭,至今也不给延期占用村民300亩土地的补偿,还给村民造成了面积达39.5亩的采空塌陷区。”
  8月18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来到,整个煤矿开采区内不见人影,不远处的矿工生活区里,三三两两的工人正在吃饭、洗漱。
  记者从府谷县国土部门了解到,今年6月,由于发生安全事故被停产整改、整顿。
  一台挖掘机停在路边,不远处山坡上的一片片土地由于煤矿的采挖,已经多处塌陷或裂缝。村民刘健指着山坡告诉记者,以前这里有郁郁葱葱的林木、成片的玉米等农作物,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希望,而近些年的非法占用土地使村民的这点希望也破灭了。
  村民刘健、刘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原来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现任法定代表人王贵祥于2012年12月11日重新获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6100002010081120073727),但后丰山村与签署合同时的采矿许可证2012年6月11日已经到期,煤矿也没有继续与村民签订租赁土地协议,也没有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任何审批手续,因此煤矿继续占用村民的土地是不合法的。
  煤矿负责人:“采矿许可证是我的,这土地就是我的”
  对于村民所说的“非法占用后丰山村土地”一事,府谷县新民镇主管煤矿安全的副镇长兼煤炭管理所所长牛海军以“不知情”为由拒绝了《中国经济周刊》的采访。
  记者在府谷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的用地手续是2013年上报的,目前一直没有审批下来。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法定代表人王贵祥。他告诉记者:“府谷县国土部门已经明确表态,的服务年限是以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服务年限为准,所以土地就是以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准。采矿许可证是我的,这土地就是我的。”
  王贵祥的这一说法,未得到府谷县国土资源局的证实。
  后丰山村村民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不满:村民的土地,凭什么非法占用?煤矿为什么能在没有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煤炭?
  他们认为,应将属于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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