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搜索
查看: 805|回复: 0
收起左侧

高灰高硫劣质煤将退出市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转载自互联网
据新华社8月31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更加注重环保方面的监管,明确要求禁止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等劣质煤炭。  根据办法,凡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或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煤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在煤炭储存方面,办法要求,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不得设在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城市大型储煤场地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设施。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不想打字就选择快捷回复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GMT+8, 2025-2-11 22:40

Powered by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 2024-2099 Meng.Horse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