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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与药品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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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健食品与药品属于两个范畴,指的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它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凡保健食品包装上都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批准文号(或卫生部)和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帽子”,在选购的时候一定要留意。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有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一般需较长时间服用才能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而药品有明确的治疗目的,有确定的适应证和主治功能,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对于人体的疾病,无论哪一种保健食品都不能代替药物进行治疗,值得注意的是,卫生部批准的功能性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有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改善视力、促进排泄、清咽利喉、调节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胃肠道功能等。保健食品标签上不能含有或暗示治疗作用。不讲科学地随意服用保健食品,不仅起不到保健功效,还可能损害健康。一般来讲,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当咨询医生或营养师,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购买;同时,在选购时,要注意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中是否有标明如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使用方式和食用量、贮藏方式、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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