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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5月以来,四川煤炭产业集团达竹公司斌郎煤矿党委进一步加强干管人员安全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干管人员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执行力和工作效率,量身定制了干管人员安全作风建设16条新的规定,有效制止现场安全监管不力,管理密度不均衡,作风不深入的现象。
规定明确了领导带班、机关干管人员安全值班人员不得低于8个小时,日常下井不得低于3小时,队级管理人员日常下井不得低于4小时,现场值班必须与职工同进同出,井下带班、安全值班、安全巡视必须严格按班次下井,干管人员月度下井夜班个数不低于下井指标的20%,干管人员除在明确下井目的地外,无特殊情况不得在井下其它地点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干管人员下井要分旬完成下井指标,按月度下井指标计算每旬下井任务,违者每次处以50至100元的罚款。
当月出差、事假、病假按比例核减下井指标,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将相关手续报纪监审科、政工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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