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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国有煤企亏损致矿井超能力生产加大煤矿发生大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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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09:29:5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杜燕飞 李楠桦)今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国有煤矿企业亏损面已达到了70%,如果这种状况发展下去,对安全生产极为不利,国有企业发生大事故的风险加大。在企业煤价下跌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会出现一种现象,就是以量保价、低价促销,造成了国有企业的某些矿井超能力生产,而超能力生产恰恰是煤矿发生大事故的很大的风险。

宋元明表示,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统计,今年1-5月份,国有煤矿企业亏损面已经达到了70%。这种亏损长期发展下去,对安全生产极为不利,也可以说,这种状况发展下去,国有企业发生大事故的风险加大。具体原因,一是由于企业亏损、效益下降,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的投入不足,一些必要的安全设施跟不上。二是由于企业效益不好,造成企业的工资会下降,对职工队伍会产生人心不稳定,包括我们的矿工队伍,也包括我们一些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三是尽管亏损面在加大,但是据煤炭工业协会的统计,排在前十位的企业产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是在增加。1-5月份,全国煤炭产量下降1.9%,但是前10位的企业产量是增长3%,这个反映了在企业煤价下跌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会出现一种现象,就是以量保价、低价促销,造成了国有企业的某些矿井超能力生产,而超能力生产恰恰是煤矿发生大事故的很大的风险。

面对这些情况,宋元明指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及煤监局已经作了预判,并且在半年的年度试评会上对全国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做了部署,集中起来,有这么几点:第一,要求我们的国有企业,要求监管监察系统要坚守红线意识,越是困难越要敢抓敢管。第二,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监察指法力度。今年下半年,我们要对部分超能力生产严重的国有企业开展一次异地交叉执法。第三,加大对中央企业的监察执法力度,近期,会安排一次对中央企业煤矿安全隐患的检查活动。第四,从国家煤监局的角度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做好煤炭行业的脱困工作。关于煤炭行业经济运行下滑的情况,国务院领导已经作出安排,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监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已经形成了一个联席会议的机制,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帮助扶持国有煤矿企业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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