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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盘县召开《关于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宣贯大会。
会上,盘县县委常委、副县长邹立宏对《关于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深入解读,并对盘县2014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
《管理实施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三十八条,以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为目标,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力度进行了层层落实和细化,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要求,每月入井检查安全不得少于1次。
盘县县委书记付国祥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刻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纪律严格的煤炭安监管理队伍,在工作中督促、帮助和指导煤矿企业高效、安全生产。各煤矿企业的生产矿长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起带头作用,抓重点环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会后,记者就《关于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出台的意义,以及如何贯彻和落实等问题采访了县煤炭局、县安监局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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