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4月5日宣布,为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 督查工作总体安排 此次督查将从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新疆建设兵团)抽调环保系统的执法人员约5600人,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的2+26个城市进行历时一年不间断的督查。 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方式:每个城市一个督查组,28个组每两周进行一次轮换共25个轮次,每组每个轮次8人,人员全部从地方抽调开展交叉督查,督查人员和地点都会定期轮换。 主要内容:此次督查主要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治理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主要包括: 1、对地方各级政府安排部署、分工落实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2、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治理达标排放进行督查。 3、高架源企业自动检测是否安装、联网并且使用以及使用过程挡住是否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4、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排查(3月底各地排查摸底情况以及9月底取缔关闭情况) 5、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6、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根据不同的时间段督查的重点有所不同 督查对象以企业为主,通过对企业环境问题的督查,总结出当地环境管理的不足,对管理层面环保部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进行归纳,切实把环保工作的压力传导到地方,起到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目的。 督查多种形式:部长督查+督查人员督查 +专项督查 为了做好这次督查,环保部从去年的全国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当中,表现突出人员抽调了10名同志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还将不定期的组织各种巡查,包括部长带队巡查。在遇到重污染天气的时候环保部还将视具体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确保督查工作质量 为确保此次督查质量,减轻对地方正常工作的干扰,各个督查组将独立开展督查,基本采用暗查、突击检查的方式。各地方政府不再进行陪同,不提前打招呼。 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参加 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行动以来,大气污染恶化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各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好转。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在会上表示,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行动以来,大气污染恶化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各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好转。为继续巩固和扩大战果,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将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为继续巩固和扩大战果,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将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通过重拳出击,层层传导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确保工作分工落地见效;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实现守法常态化;创新区域监管方式,提高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确保督查工作质量 环保部表示,主要对7个方面进行督查,包括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 环保部表示,通过督查,抓实、抓细、抓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大气十条》、《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实现区域及各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保障,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要强化责任和落实 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环保部将加大督办力度。每个问题都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对督查中发现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等环保责任不落实的情况;网格长环境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以及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要保证督查的质量 此次督查,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绝不姑息,及时要求地方环保部门调查取证,依法取缔。 附: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 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 PS:本文转载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