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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表 3.0.2 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 B 类液体;
2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 A 类液体应视为乙 A 类液体;
3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 B 类液体应视为乙 B 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 B 类液体应视为乙 A 类液体。
议题:如果一装置使用的溶剂为乙类液体,满足其余条件下认为是生产火灾危险类别是乙类,但如果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了,是不是该认为该装置的生产火灾危险类别为甲类??? {:1106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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