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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接触到一个大豆制油项目,使用的原料是6#抽提溶剂油,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现在对于这个原料的储存问题遇到了一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
厂家现有三个抽提油储罐,每个50m3,共150m3。因与其浸出车间的间距只有15.3m,故现在想把它定为地下储罐。
根据建规表4.2.1下注解3和6,现甲类液体储罐距离甲类车间应满足25m,因现为地下储罐,故可减少50%,为12.5m,。
现在的距离满足这个要求。
但是根据《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BJ 04-91)第二章: 第2.0.5条
禁区内附属于浸出车间的溶剂罐及其罐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间外地下溶剂罐房距离浸出车间外墙不应小于6m,半地下溶剂 罐房距离浸出车间不应小于8m; 二、地下溶剂罐房应采取防水和通风排气措施;
三、溶剂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60m3,直埋式地下溶剂罐的总容量可以放宽到80m3。
那么现在这个总容量150m3就远远大于80m3了。
现在这个项目日产量就为2000t,若是选用80m3的就根本不可能实现这个产量。
所以现在,我想请教一下大家,到底是应该按照哪个规范执行呢?
建规是06年的最新规范,浸出油规范是91年的。按说应该是按照新版规范标准来执行。但是现在这个项目又属于浸出制油这个行业,行业标准又应该优先于建规.......
这个问题很困扰我,希望大家能指点迷津一下吧
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