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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15: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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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拙见:
20801.1-2020 1.3本部分所指工业金属压力管道(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包括了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
工程所属的压力管道。
本标准只针对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压力管道部分。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楼主所述的管道,不在压力管道的范畴以内,应该是暂时没有纳入监管。
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部分(8000):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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