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现公开招聘实验教学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做好昌平校区化工原理实验室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1. 负责昌平校区化工原理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昌平校区化工原理实验室实验设备维护; 3. 负责昌平校区化工原理实验的实验教学工作; 4. 协助进行昌平校区化工原理实验教学安排,组织学生实验选课; 5. 协助学科竞赛负责人组织学生进行学科竞赛的报名和培训等; 6. 协助进行昌平校区化工原理实验教改、实验装置改造和采购; 7. 协助进行昌平校区化工原理实验教学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统计和上报, 实验教学档案和材料的整理归档; 8. 协助进行昌平校区化工原理实验室的各类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 9. 完成化工原理实验室其它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任职条件 1. 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 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7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其他 人员不超过35周岁; 3. 有较强的实验技能、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4. 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操守,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踏实细心; 5.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交流的能力,身心健康。 三、招聘说明 1. 工资待遇依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办理; 2. 工作地点在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 3.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 4.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5月31 日 5. 联系人 李颖老师 010-6443478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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