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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 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已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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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5:00:3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3               



人社厅发〔201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规委):  根据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均为132分(科目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均为48分(科目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知识考试均为120分(科目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考试均为60分(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合格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要求逐项填写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4228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4年2月13日

参考人事部住建部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dbk/rencaiduiwujianshe/zhuanyejishurenyuan/201402/t20140220_1243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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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5:00:38 显示全部楼层
基础过了,今年好好准备专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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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5:00:38 显示全部楼层
基础过了,今年要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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