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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公告] 《论坛版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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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注意!前方高能,请注意阅读速度!

什么是版主?
版主是从论坛优秀网友中产生的,协助管理论坛板块的秩序,活跃版面讨论和交流气氛,为同行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欢迎有志为化工同行和论坛服务的朋友加入版主行列。

论坛版主的义务和职责
(1) 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论坛用户守则。
(2) 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并建立其相应论坛的管理规则,包括对违规灌水者的处罚办法,版规确立后经过管理员同意后生效。
(3) 整理文章: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净网2014"的相关要求,删除违规帖子。
4) 编辑精华区:版主有义务阅读将该版网友的帖子,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及添加标志,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应客观、公正、高质、高水平、谨慎、不以个人喜好,不以个人关系、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一周以上没有精华整理工作的,将视为失职,多次出现此种情况,将被免去版主资格。
(5) 活跃版面,回答问题: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耐心地多为网友回帖,尽自己的能力解答网友问题。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制定今日主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6) 论坛版主对故意捣乱的、重复连发(刷屏)的、发布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删除,发动色情等ID可以直接封锁帐号。
(7) 若该论坛内有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
(8) 对论坛的缺点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聩给论坛管理员。
(9) 为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论坛管理员。

版主管理十要点
第一, 详读文章,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有草草跳过,沧海遗珠之行为;
第二, 顺眼则留,内容不雅或违反善良风俗则砍,不得有恐人报复,瞻顾犹豫之行为;
第三, 珍视作品,尊重作者劳心劳力之贡献,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之行为;
第四, 勤於整理,定期清除该砍之垃圾文章,不得有视而不见,拖拉懒散之行为;
第五, 鼓励新人,适时给予应有之口头嘉勉,不得有贵远贱近,迷信名家之行为;
第六, 客观中立,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
第七, 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版友,不得有重男轻女,重女轻男之行为;
第八, 放下身段,为版友搭起友谊的桥梁,不得有男拒女约,女推男邀之行为;
第九, 光明磊落,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不得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之行为;
第十, 拒收馈赠,婉谢不必要之阿谀承奉,不得有陶陶自醉,违反上述守则之行为。

版主任免程序
(1) 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2) 对于不合格的版主,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
(3) 版主辞职:版主辞职需提前和论坛管理员正式提出。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向论坛推荐合适的网友担任版主,该网友将会被论坛优先考虑。
(4) 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可以向论坛管理员提出,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
(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版主将受到警告,暂停权限,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被撤销权限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
        1、管理员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2、版主违反论坛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3、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
        4、版主连续三周没有上站,连续三周未整理精华区,连续三周没有发帖回帖将被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论坛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
        6、乱用版主发言发布私人信息的;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暂停权限,撤职的处理。
        7、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除因客观原因,得到论坛批准同意)。
        8、同一个人不可以申请两个不同的版主名字,一经发现,同时取消;
        9、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撤消版主权限,保留申诉权限。经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同时根据是否对论坛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
        10、被论坛认定不再适合担当得版主职务者,撤消全部权限。
(6) 凡涉及失职的版主,网友可以在版务交流中发文列举出证据,或者是论坛管理员发现并证实有失职行为的板主,经审核属实后,进行一定的处罚。
(7) 版主的任免由论坛管理员来考核并执行。

版主监督机制
(1) 论坛管理员有权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2) 论坛网友均有投诉的权力,版主接受全体论坛成员的监督。
(3) 对网友投诉的内容:
        A、 内容坚持真实准确
        B、 不要带有任何的人身攻击色彩、不涉及个人隐私、个人恩怨。
        C、 写明的投拆的对象,时间、地址、原由,如有证明人一并请出,证明事情的简单经过。
        D、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网友投诉被视为无效投拆,论坛不做处理
        E、 对在论坛乱发公共消息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用户,论坛有权在事先不通知本人的情况,暂封他的ID,并保留追究他本人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对新进版主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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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jiangsuwanhua 发表于 2017-6-5 13:18
看来做版主也是不容易的

哈哈,学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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