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030121 发表于 2021-6-17 14:36:47

急急急!!!建规表3.4.1注2怎么理解?

建规表3.4.1注2: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这个其他建筑指的是哪些建筑?3.3.5条讲的是办公室 休息室等,那在这个理解就是除了办公室、休息室可以贴邻,其他的建筑都不能贴邻吗?如分控室等都不能贴邻吗?这个与3.6.9 条是否矛盾啊?

皆大欢喜 发表于 2021-6-17 14:36:47

如果执行建规布置,则配电间、控制室等与生产相关的设施、房间均可以布置在厂房内,但宜布置在爆炸区域范围外,爆炸区域范围以最近的释放源为中心进行划分,如果只能布置在爆炸区域范围内,则应设置防爆墙、防爆门隔开。

zb030121 发表于 2021-6-17 14:36:47

皆大欢喜 发表于 2021-6-18 07:52
如果执行建规布置,则配电间、控制室等与生产相关的设施、房间均可以布置在厂房内,但宜布置在爆炸区域范围 ...

规范上只提到办公室 休息室等可以贴邻,除了这之外的不能贴邻,这个配电 控制室算以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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