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建规第8.2.4条
建规第8.2.4条规定了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室外消防水量的计算。 8.2.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灭火用水量和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1
灭火用水量应按罐区内最大罐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炮和泡沫管枪灭火所需的灭火用水量之和确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的有关规定计算;2
冷却用水量应按储罐区一次灭火最大需水量计算。距着火罐罐壁1.5倍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储罐应进行冷却,其冷却水的供给范围和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表8.2.4的规定;
现在对于这条,我不是很理解。
储罐消防水量=灭火量+冷却量
冷却量计算方法很明确。但是这个灭火量的计算是根据这个甲乙丙类液体选择的泡沫量来计算的。
我现在不明白的是,像那些比较小的厂区,不设置泡沫灭火系统,且易燃液体存储量较小,只需灭火器(手提或推车式的)就能满足灭火的,这个灭火的消防水量应该怎么计算呢?
注:这个液体可以用水扑灭。 灭火量就是零就好了,只有冷却水,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1106_388:} 好问题,请高手解答!! 消防设计的他们有自己的计算方法的,
百度了一下:
消火栓消防水池的水量设计:给水量与扬程不同,基本无管路损失,精确的算法是选定最不利计算单元采用最不利管道线路水利计算太过于细致没有必要,消火栓给水量是室内外消火栓之和(如果室外消火栓连接了水池的室外泵,并且连接了市政管网的可以扣除小部分市政管网补充的流量),分别依据对应的楼层类型去高规和建规上查出对应楼的室内外用水,水池的水量如果是商业展览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档案室科研楼和高级旅馆应按保证3.00h计算,其他高层按照2.00h计算。(没必要乘,设同一时间只发生一次火灾,共用消防系统 不过应该选择消防要求最高的一栋楼来进行设计)
消防喷淋的计算:设计流量计算 ,选定最不利作用面积,采用逐点水利法进行管道计算。粗略的说,选点最高最远的一块作用面积(160平方米或其他 根据类型查规范),长边选 160平方根的根号2倍,(设计上由最不利的点的水压和系数算最不利喷头的流量再不断的计算)确定长方形内的喷头个数 (一般16、7个),用喷头平均流量乘一下能得出粗略值。喷淋按保证1h计算 。
最后水量总和超过500要分成两个 额,消防水池的设计应该是根据室内消防水量+室外消防水量的和来设计的吧!
现在这个室外消防水又分为车间、厂房等建筑物和储罐
建筑物与储罐的用水量计算之后进行比较,哪个大,室外消防水量就按照哪个进行计算。
现在要是储罐只计算冷却水,而把灭火量看做是0的话,这是不是讲不通呢? 谢谢分享,好好学习{:1106_362:} 这个计算比较复杂,实际当中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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