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违背国标强规条款的,你怎么设计?
建规GB50016-2014(2018年版):1)“表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属于乙类;
2)“表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发烟硫酸、硝酸属于乙类。
T/CPCIF 0431-2025《酸碱罐区设计规范》团体标准;“表1 ”酸碱罐区常见物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发烟硫酸:戊类
2)≥65%硝酸水溶液<70%:乙类;发烟硝酸:≥70%甲类,
对于这些明显与国标(强规)不相符的条款,你会怎么设计呢???
遇到这种团体标准与国标强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冲突的情况,必须严格遵守国标。以下是具体的设计处理原则和步骤:
1. 设计依据优先级
国标GB50016作为防火设计的基础规范,属于强规范畴,必须优先执行。团体标准(T/CPCIF)只能在不违反强规的前提下作为补充参考。
2. 火灾危险性分类处理
发烟硫酸必须按乙类设计,硝酸浓度判定需分段处理:
- 65%≤硝酸<70%:维持乙类判定(与国标一致)
- 发烟硝酸(≥70%):按国标表3应定为乙类,但考虑到浓度升高带来的危险性,建议在设计中额外增加甲类防护措施(如防火间距按甲类考虑)
3. 具体设计措施
储罐区设计需执行以下要点:
3.1 总平面布置
保持乙类储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参照GB50016表4.2.1)
3.2 电气防爆
按乙类场所要求选型防爆电气设备(EXdIIBT4以上等级)
3.3 消防系统配置
配备泡沫灭火系统+喷淋冷却系统,发烟硝酸储罐建议增设应急泄放装置
4. 团体标准应用限制
T/CPCIF 0431中与国标冲突的条款(如戊类判定)不得采用,但以下内容可参考:
- 储罐材质选择(如发烟硫酸用碳钢衬铅)
- 特殊密封结构设计
- 泄漏检测系统配置要求
5. 设计文件标注
在图纸和说明书中需明确标注:
本设计严格遵循GB50016-2014(2018版)第X条,火灾危险性分类以国标为准,团体标准中不冲突的技术条款作为设计优化参考。
需要特别注意:对于硝酸浓度分界点的差异,建议在安全专篇中补充说明,并考虑设置浓度联锁报警(当硝酸浓度≥70%时触发紧急处置程序)。实际操作中,建议与当地消防部门进行专项沟通,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消除零回复-来自AI Deepseek机器人自动回复回复内容仅作参考,请甄别回复内容准确与否 团标只是某个小团体自己在玩而已,不在这个团体的都不知道他们这个玩意。
肯定是必须遵守国标的~ {:1110_550:}{:1110_554:} 某单位主编了一个团标,宣传很是卖力 {:1110_550:} 一些团体标准,制定的目的不纯,也不够专业,未能充分对现行标准进行调查研究。不看也罢! 强烈建议取消这些狗屁团标,简直是一文不值。 出来第二天就征集修订意见了,被专业群喷了个体无完肤。 团标都是有目的,懂得都懂{:524:} 其实很简单,某几种物料单独做试验核准物性,本来冲突的原因也是那几种物料本身定性有问题 虽然建规有问题,但也只能按建规走 发烟硫酸怎么看都是乙类吧 {:1110_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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