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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天然气具有一定示范性,但不宜作为国家战略。因为尽管煤制天然气可以降低以其作为终端消费地区的一次能耗、水资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并可以大大降低这些地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然而,从全生命周期过程来看,煤制天然气的一次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均高于被替代的传统能源和技术。此外,在水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方面,煤制天然气也没有明显优势。可以说,煤制天然气对终端消费地区的能源结构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其实是以全局一次能源消费增加为代价的,而且从全局来看,其与能源体系的低碳化发展方向是相悖的。
煤制天然气必须量水而行,不宜过度集中在严重缺水的地区。由于煤制天然气的耗水量主要集中在生产过程,每千立方米耗水量高达7吨以上,约占全生命周期的42%,考虑到我国发展煤制天然气产业的项目大部分集中在内蒙古、新疆等西部水资源贫乏地区,发展煤制天然气实际上会对当地本来就很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挤占了这些地区发展其他产业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水资源空间。因此,严重缺水的地区必须在水约束的刚性前提下谋划煤制气及煤化工的发展。
从控制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峰值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角度考虑,我国也不应大规模发展煤制天然气。由于煤制天然气替代其他技术都会产生更高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发展煤制天然气将挤占各地的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空间,增加我国能源消耗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综合评估各项能源技术的一次能耗、环境效益和温室气体排放,煤制天然气产业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以整体一次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来换取部分地区的能源结构优化,并不适宜作为清洁化、低碳化措施在全国大规模推广。
从能源安全和能源国际化的角度考虑,也不宜大规模发展煤制天然气。目前除了中国之外,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大规模发展煤制天然气。其实,目前国际石油和天然气市场供应相对宽松,除考虑可暂时解决个别地区天然气短缺,发展少量的煤制天然气以解燃眉之急外,长远看我国应考虑与国际能源体系接轨,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重点发展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生产。
有关部门应统筹考虑我国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环境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三方面的压力和要求,制定我国清洁和低碳能源的发展目标,并将煤制天然气等相关问题作为“十三五”的重大课题,予以重视。我国较多城市都面对控制雾霾的紧迫压力,但它也可成为各地减排的动力。应全面考虑能源发展、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综合评估各项能源技术的能源、环境和经济指标,一方面利用价格杠杆,将环境、资源等外部成本内部化,对能源的发展进行合理引导;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国内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并积极加强国际能源合作,通过能源国际化道路,推动我国能源的清洁化和低碳化发展进程。
总之,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我国应谨慎发展煤制天然气产业,或限制和有条件地发展煤制天然气,切不可不计后果、一拥而上地盲目发展,否则这种产业体系一旦形成,将长期固化下去,并对我国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