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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环境承载力倒推煤化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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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15:57: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转载自互联网


    2012年中国煤炭消费量35亿吨,占全球总消费量的50%以上,是美国的4倍左右。设想如果美国也消费35亿吨煤炭,环境质量即使没有我们今天这样糟糕,也一定比美国现在的环境质量差。因此,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腾出环境容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与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第一,要从战略层面论证煤炭的利用方式。

    煤炭用途为燃料和原料,作为燃料的用量为大于80%,而作为原料的用量仅20%。有两个结论可以肯定:一是创造同样的社会财富可以不用消耗35亿吨煤炭;二是同样消耗35亿吨煤炭,可以不造成如今这样的环境污染后果。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的煤炭利用方式和产业布局不合理、不科学。因此,无论是产业界还是环保界,很有必要反思我们该如何利用煤炭?煤炭的两种用途比例是否合理?可以肯定的是,煤炭在火电(燃料)和煤化工(原料)使用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相比较,差距十分显著。因此,增加煤炭作为原料的比重更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建议国家决策部门要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在战略层面充分论证煤炭的利用方式,在弄清楚煤炭作为原料和燃料的配比后,根据环境承载力,确定煤炭消费总量的上限,由此制定出合理的产业政策。

    第二,要改变国家资源地方所有的管理开发模式。

    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煤化工发展规划,各煤炭资源地纷纷上马煤化工,除西藏外,西部(包括青海西宁)各地几乎都已经染指煤化工。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有各级工业园区105家,其中国家、自治区级的工业园区有45家,仅鄂尔多斯就有14个煤化工基地;榆林市有31个煤化工基地,近5年批复的兰炭7260万吨、电石360万吨、煤焦油及其燃料油1140万吨等。虽然大部分煤化工项目在建,但产品同质化问题已很严重。根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我国煤(甲醇)制烯烃拟建规模超过3000万吨/年、煤制天然气超过2000亿立方米/年、煤制油超过3000万吨/年。与此同时,黄河流域水资源量与50年代相比已经减少20%,用水量大幅增加,许多地方“竭泽而渔”,黄河中上游“有河皆枯”、“有水皆污”现象日趋严重。新疆、内蒙古、陕西等地珍贵的地下水已经受到严重污染。如此下去,西部的生态灾难将不是危言耸听!

    不客气地讲,目前的“诸侯经济”与“全国一盘棋、有序、可持续发展”极其冲突。有必要从科学的角度理解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的概念。国家所有不应理解为地方所有,必须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能源替代、资源、市场、技术、交通、环保等诸多方面进行科学统筹规划、统一调配,摒弃部门和地方的狭隘利益观,筹划超越行政区划界限的大区域经济,改进财税分配机制,遏止“逢煤必采、逢煤必化”的现象继续蔓延。

    第三,确定环境决定产业规划布局的倒推思维。

    从2013年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放的16个煤化工项目路条来看,几乎都是以废水零排放为规划条件,但最后是否真能达到废水零排放,上了项目再说。神华集团等大型国企不惜代价十几年的实践与探索,至今全国仍然没有一家煤化工企业做到工程化的废水零排放,而发放的路条几乎清一色要求“废水零排放”,这样的后果就是逼迫企业做假。这是典型的以煤炭资源定项目的规划思路。煤炭在地下是资源和宝藏,挖出来不能科学合理利用就可能变成害,污染环境。近10年煤化工的无序布局、无序发展证明,以煤炭资源定产业、以储量多少定项目大小的产业规划思维极大地危害到了环境,是不可持续的。现代煤化工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基本具备大规模发展的基础,而且现代煤化工发展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是有利的,但是前提是布局要科学合理。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改变以煤炭资源定产业的习惯思维,而要根据当地的环境特点和环境承载力来倒推,确定煤化工项目的多少、大小。要改进现有的管理模式,将煤炭开采与后续的利用结合管理,如外运煤炭必须结合交通运能,就地加工必须结合水资源、排污去向等。只要煤炭利用不可行,煤炭就不能开采!

    第四,建立权威统筹的煤炭管理体系。

    煤化工发展不是单一化工行业问题,而是煤炭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问题。现有的管理体制将煤炭利用与开采分割,如发改委与煤炭相关的,开采、火电、化工、水资源、交通等各自分立,环评管理亦是分头管理,缺乏统筹与协调,更为重要的是,至今没有国家层面的煤炭开采与利用的顶层设计与战略,国家应从环境角度,进行煤炭开采与利用的专项战略环评,划定煤炭开采禁区、限制区和煤种使用的限制。如褐煤不得远距离运输、不宜用于火电,鼓励高硫煤用于煤化工,对于稀缺煤种和特殊煤种进行保护性、限制性开采,制定具有前瞻性的煤炭开采与利用红线,尽快制止“新疆哈密富油(含油16%左右)煤炭制兰炭”等类似“高质低用”现象。从环境角度,有必要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制定长期性的煤炭环境政策,便于产业界尽早考虑产业发展方向。亡羊补牢不是不可以,但只是下策。火电发展不到10年时间,现在的烟气末端治理已经随着脱硫脱硝一级一级地叠加,一个火电机组后面跟着至少有三级到四级的末端处理设施,以后还有可能加上脱碳、脱汞等装置。这样发展下去,火电行业能够承受吗?如果现代煤化工项目今后也要跟着一大堆的环境治理后缀,那么历史将会怎样评价这个产业的作用?

煤炭是我国相对丰富的资源,也是西部各地共性资源,而水资源和排污去向则是西部的短板。但现有的“路条”恰恰未充分论证西部的短板。零排放作为“路条”中的重要条件正是因为没有排污去向的原因,从侧面证明了“路条”的选址不合理。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我国煤化工发展是建立在普遍采用零排放标准要求的基础上,付出的巨大代价我们能够承受吗?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产业界和决策部门是不是该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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