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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方案的三大关键:输配电价难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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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转载自互联网
      近日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稿已起草完成,进入讨论阶段的消息不胫而走。这也是继2002年拆分国家电力公司和2011年进行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后,电力改革再度提上日程。尤其“输配分开”不再纳入本轮电改讨论范畴,以及电改目前重点讨论的是“搭建独立的电力交易市场”的动向,让一度陷入僵局的电改受到市场新的期待。

  “输配分开”或不再提

  输配分开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最新的消息显示,即使是到了改革动力空前强劲的2014年,输配分开依然没有被列入最新的改革方案之中。

  笔者了解到,在方案的几轮讨论中,很多人认为无论从“软件”还是“硬件”来看,想要进一步推动改革,让输配一体化阻力更小,也符合目前电改“放开两边,管住中间”的总体思路。

  首先,从所谓“软件”即输配电的主体——电网公司的态度看,国家电网董事长刘振亚曾撰写的《中国电力与能源》一书中,曾提出电改的方向应是构建政府监管下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关键要放开发电市场和售电市场两头,改进中间输配电网环节的监管,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格局。也就是说,刘振亚认为,现行的输配一体化和电网调度一体化符合国情,能够实现各方高效协调运作,最大限度降低电力系统瓦解和大面积停电风险。

  南方电网董事长赵建国在去年年初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电网输配分开不符合中国国情,因为这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电网本身具有自然垄断特性,因此不能对电网进行输配分开。

  其次,从“硬件”,也就是供电条件上来看,似乎输配一体化更适合电网的稳定和发展。

  在20世纪90年代末, 大中城市基本上采取输配不分、电价低;而农村电网大多是输配分开,由于农村管理事权不明,农村电价走高。 最后,国家电力公司,把所有的配电企业管起来,能上收的全部上收,不能上收的由国家电力公司代管,并逐步改造为控股公司,直到1998年国务院决定实施“两改一同价”,即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价,应该说此举使得中国城乡电网迅速实现了现代化,支持了中国经济的超速发展。

  从历史经验看,让输配继续一体化是综合多方利益、综合国内现实情况之后的考虑,是多种选择下改革阻力最小的一种抉择。

  输配电价难回避

  即使可以回避“输配分开”,而走“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道路,有一个环节的改革无论如何也无法回避,即输配电价的核算。

  在未并入国家能源局之前,国家电监会每年都会发布上一年度的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情况通报。2011年,电监会最后一次正式发布该通报《2010年度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情况通报》,以华北电网为例,2010年的平均上网电价为0.37302元/度,同比增长为3.02%,销售电价(未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0.51302元/度,同比增长为4.3%,输配电价(含线损)价格为0.17488元/度,同比增长35.71%,输配电价的增长是前两者年增长率的近十倍。

  导致输配电价增长如此之快的是被称作“其他成本”的花费。一份2012年国家电监会摸底输配电成本检查的明细显示,对于输配电成本中争议最大的“其他成本”电监会给予了较清晰的明示,除应有的材料费、工资、折旧、修理费外,其他费用将包括职工福利费、财产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研究开发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动保护费。而根据《2010年电力监管报告》的数据,中国主要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构成中,“其他费用”所占的比重高达27.15%。

  要建立基于成本加成乃至效率激励的独立输配电价,但这需要进行主辅分开、资产核算并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方法,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并且触及电网公司的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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