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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议一年之后,进口煤限制政策试行版本的《商品煤质量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已经下放给一些煤炭企业,其中对商品煤的灰分、硫、汞等含量进行了具体的要求,同时对远距离(超过600公里)的质量进行了要求,不过目前尚未能正式实行。
自2013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出了关于限制进口煤政策的意见征求稿之后,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的利益博弈从未停止,而其中关于煤炭的质量要求内容也几经修改。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从目前福建等地试行的《要求》来看,官方对于煤炭进口的限制已经做出大幅让步,鼓励煤炭进口仍是主基调。
据了解,《要求》中规定,褐煤灰分要不大于30%、其他煤种不大于40%;褐煤的硫分不大于1.5%、其他煤种不大于3%。
另外《要求》中,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公里,从报关口岸到消费距离)的商品煤还应该满足:褐煤的发热量至少为16.50MJ/kg(约为3946大卡/千克),其他煤种发热量为18MJ/kg(约为4300大卡/千克)。
在上述《要求》中,主要对褐煤进行了明确的限制。褐煤是一种煤化程度最低的矿产煤,其热值较低,但具有易点燃,燃烧彻底、低硫等特点,所以常被用作火力发电厂的燃料。近年来中国从海外进口的褐煤数量出现大幅增长,主要进口国为印尼和澳大利亚。目前,褐煤使用较多的省份为广东、广西和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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