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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巩固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成果,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近日,辽宁煤监局与省煤管局联合部署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再检查活动。
本次“回头看”再检查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底,辽宁煤监局与省煤管局共组成7个督查组,针对全省所有煤矿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对两类区域(重点产煤县乡、事故多发区域)和五类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停产整顿矿井、整合兼并矿井、技改矿井)进行重点检查。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检自纠、煤矿监管部门排查督查阶段,即日起至2月28日;第二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由省督查组对各地区、各煤炭企业进行督查,3月1日至3月30日。活动期间,督查组将适时到各地区、个煤炭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回头看”再检查活动对煤矿企业、监管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求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恪守“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煤矿企业全面抓。制定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把大检查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检查、彻底整改、注重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标标准,认真组织排查和监督检查。要通过检查,消灭一批隐患、解决一批问题,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要针对冬春交替季煤矿安全生产季节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敏感时期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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