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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管道属于高度危害介质流体,参见GB5044!
TSG D0001-2009中第26条第4项中明确表示:Q235B等B级镇静钢不得用于极度、高度危害有毒介质管道,但是此规范有个界定,是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的工业管道。
SH3059中6.1.11中规定输送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管道应采用优质钢制造。但是1此标准局限于石化标准,不是国标;2此标准界定于压力管道,低压煤气管道(压力低于0.1**)不属于压力管道。
GB50316中4.4.1中规定Q235-A、Q235-B及Q235-C材料宜用于C及D类流体管道,且设计压力不宜大于1.6**。但是此标准上没有说Q235B不能用于A2类流体。
因此,我想请问,低压煤气管道(例如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等)是否在选材时,可选用GB3091中的Q235B材质?
请教各位高手,能否告知答案及规范出处?或者哪个国标的规范中明确提及,高度危害介质管道不能使用Q235B材质管道
在此谢谢诸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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