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负责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9号)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就是指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的职业卫生负全面的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行政机关监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主要体现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行业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管理和检查,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所属企业以及归口管理的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控制伤亡事故与职业病。行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不能放松。一些特殊行业在某种程度上还要对职业卫生工作增强监督职权。
4、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
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是社会监督是职业卫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