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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广安禁建煤电等高污染项目防治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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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0-1-1 0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广安市实施方案》日前获批发布。《方案》明确,广安将严格环境准入,城区及市辖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对于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将实行污染物排放1.5倍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到2015年,广安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到每立方米42微克,排放量控制在7.59万吨。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下降到每立方米28微克,排放量控制在3.67万吨。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到每立方米56微克,细颗粒物每年削减1%。
  继续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确保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规模在20蒸吨每小时及以上的大中型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硫,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确保蓥峰特种水泥、邻水汇鑫建材、四川利万步森水泥等重点企业综合脱硝率不低于60%。到2015年,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控制在1.94万吨,基本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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