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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密地区煤炭局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刻汲取“3•1特别重大教训立即在行业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结合分局和辖区煤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3月28日至6月30日,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要求、目标、检查内容。并对本次大检查提出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各组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月度监察执法计划结合起来,与安全专篇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合起来,与安全许可现场核查结合起来,查大隐患、查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全部复查到位。同时要做好对地方人民政府和区域公司的检查指导工作,及时通报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到经济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处罚,严禁避重就轻;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置。
三是要把安全大检查与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与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题实践活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兼顾,构建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由综合信息室负责利用分局网站、地方电视台和报刊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要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加大对典型案件和处理的公开曝光,营造对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的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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