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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新疆准东煤电基地外送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同意准东煤电基地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等7个煤电项目作为准东至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这标志着新疆“疆电外送”第二条输电工程(暨准东“疆电外送”第一条输电工程)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政府深入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全面加大能源资源的开发力度,按照中央关于把新疆建成“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准东“疆电外送”配套电源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此次准东至华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的获批,是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自治区发改委统揽全局、全力推进的结果,将进一步明确准东作为国家千万千瓦外送基地的战略定位,夯实准东作为国家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的基础。该项目的建成,将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约5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80亿元,直接带动就业5000人,间接带动就业2万人,为企业和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为促进准东能源资源开发转换、推进“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实现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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