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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津塘沽爆炸事故传的沸沸扬扬,可是在悼念英雄,悼念死者的同时,我们是否该反省下,有人认为是严管不利,有人认为是设计不严谨,那有没有人真正去读过化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265-2000)要求: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那你有没有看过这个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大中型仓库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等的距离应在1000m以上,也可采取措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类别为B,为非否决项。B项中有5项以上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安全要求;B项不合格的少于5项(含5项),但不超过实有B项总数的20%,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还有我至今都没发现有哪个法律法规规范了化工厂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的间距,我知道的化工厂必须建在化工园区内,只是不知道化工园区的规划,有没有1000m的规定。。。规范读的不多,也请各位马友能指正,也希望如果真是法律法规的缘故,我们能提出质疑,将更多的伤害消灭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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