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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幼儿园、中小学师生关系的特殊性,导致老师更容易侵害孩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首先负起责任来——在教师入职前,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净化教师队伍,提升家长和公众对教师的信任度。这方面,上至国家教育部,下至县级政府的教育局,作为学校教师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说,的确还需要做大量工作。
■胡乐乐
自从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全国短短20天内就有至少8起校园内教师猥亵性侵学生案被曝光。而这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在实际中,全国究竟又有多少孩子被教师伤害,我们不得而知。屡屡发生为人师表者将“魔爪”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的案件,我们每个人都十分痛心疾首,我们的国家的内心也正被鞭打着。
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严肃问题:“今天我们如何保护孩子?”孩子年幼无知,软弱无力,天然需要保护。他们总不能一直待在家里,需要去幼儿园,需要去中小学上学。因此,确保学校是安全的,就成为一个必须要千方百计做好的头等大事。那么,怎样的学校才是安全的?毫无疑问,校舍要坚固,教师要师德高尚,学校安保措施要严密,校内的设施要安全。如果学校做不到这些,那么孩子在学校的安全必然迟早会出问题。这样的学校,让家长如何能放心?
毋庸讳言,今天我们保卫孩子,尤其需要重点严防“披着人皮的狼”这样的教师侵害孩子。由于幼儿园幼儿、中小学师生关系的特殊性,导致老师更容易侵害孩子,尤其是令人发指的猥亵、性伤害。对于这样的问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首先负起责任来——在教师的入职前,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入职后,经常进行师德检查,严肃惩处,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严肃查处禽兽教师,净化教师队伍,提升家长和公众对教师的信任度。这方面,上至国家教育部,下至县级政府的教育局,作为学校教师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说,的确还需要做大量工作。
教师一旦伤害了学生,家长就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为孩子维权。对于这样的事情,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态度和做法,应该是放弃死爱面子的传统心理和掩盖与息事宁人的传统做法,积极协助家长通过法律渠道保卫孩子的合法权益。
对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而言,应该从快受理、公诉、侦办,从严审判、量刑,把犯罪分子教师绳之以法,强力打击、震慑教师猥亵、性侵犯学生。单靠一方,显然力量有限,而只有各方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共同保护孩子在学校里的安全无虞。这方面,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尽快建立一个专门的相关部门联动机制。
我们需要直面教师队伍中的确有不少害群之马这一事实。一直以来,从上至下,我们都宣传、称颂、赞扬教师是高尚的,但却往往有意无意地掩盖了教师队伍中难免存在害群之马的客观事实。这样做的坏处是,给学生和家长一个教师人人都高尚的错觉,从而造成学生和家长放松了对“狼师”的警惕,让他们有了可乘之机。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而言,一旦出现了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负面事情,倍感尴尬。
因此,现在是必须直面教师队伍中确有不少害群之马这一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公开承认教师队伍中的确有害群之马,并呼吁大家积极举报,以便经过严格查实后,及时清除出去。
还需要指出的是,对国家而言,保卫孩子最终得靠严刑峻法。最高人民法院5月29日公布了3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打击、震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与防范保护意识。其中一起是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利用教师身份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教育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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