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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普遍面临高强度开采和资源枯竭难题,来自四大煤企的全国人大代表为老矿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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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05:06:5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马后炮化工论坛转载自互联网
老煤矿面临的问题有多严重?下面这些加粗的数据可以告诉你真相。


随着多年高强度开采,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及东北三省等老煤炭产区,普遍面临着资源枯竭、矿井衰老、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等问题,大规模转产转移压力越来越大


据调查,从1990年代后期到2008年,全国共有270多处煤矿(企业)实行政策性关闭破产,解决了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许多问题,但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管理、 职工社区“四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物业)管理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党工团组织关系未能移交地方政府和社会管理,致使主体企业长期背负着沉重包袱。全国20个省份28家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原国有重点煤矿已垫付资金265亿元


全国20个省28家煤炭企业中,因资源枯竭、扭亏无望、高硫高灰,面临关闭退出的原国有重点煤矿共115处,其中资源枯竭的煤矿70处,涉及在职职工30万人。据估计,全国面临关闭退出的原国有重点煤矿约有130处,涉及职工约35万人,承担了大量办社会职能、机构和人员。


从整个行业看,中煤能源集团、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山东能源集团、河北冀中能源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等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资源枯竭与落后产能的矿井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来自煤炭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普遍提出了老矿生存困难的现状,并从专业的角度对如何帮助老矿退出提出政策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淮北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明胜:中东部老煤企的四大共性和四大个性问题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渭北老矿区现在还在生产的27对生产矿井中,有王石凹煤矿、鸭口煤矿等8对矿井面临资源枯竭,也就能再开两年,加上煤质差,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生产成本高,企业亏损严重。截至2014年10月底,这8对矿井在册职工总计7579人,8对矿井资产负债率高达134.8%,经营亏损3.95亿元。


建议将临近的相关煤炭资源作为关闭矿井的接续资源,明确配置给主动关闭落后产能与资源枯竭矿井的企业;实行产能置换,将煤炭企业主动淘汰矿井的核定产能以10倍增量置换到该企业新建项目产能上;从国有资本收益或煤炭资源价款中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关闭矿井的关闭清算费用资金缺口;对关闭矿井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认定,经审批后在权益中核销关闭企业的账面资产损失。


针对企业承担企业办社会职能的现状,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在一年内,将破产社区设施和职工成建制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所需运转费用和后勤设施改造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政策性关闭破产离退休管理机构和管理对象全部纳入地方社保统筹管理。同时要尽快将企业所办的职业技术学校、医疗机构和“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政府。


建议关闭矿井职工执行再提前5年(男55周岁,女45周岁)退休政策,“4050”人员享受下岗职工同等待遇,落实关闭矿井“稳岗补贴”政策,妥善安置关闭矿井职工。将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纳入所在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规划。对相关煤炭企业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改善矿区职工生活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大同煤矿集团董事长张有喜:让煤企在市场中轻装上阵,淘汰落后产能不能只看规模
衰老矿井占山东矿井总数的68%,最短的只有2年可采年限,10年内会有约30%的矿井关闭,20年内会有约70%的矿井关闭。这些建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衰老矿井,没有为后续发展进行充足的资金和资源储备,目前面临生存发展难题。建议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解决衰老矿井退出的出口问题。


国有煤矿“有生法,没死法”,现在衰老矿井“活不成、死不了”。中国的煤炭价格不可能再恢复到2012年初的价格水平了。所以,这些在煤炭经济形势很好的时候都亏损的煤矿,就应该“做没”。做没了,相当于去除了人肢体上的一些毒瘤,就能减轻企业的包袱。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退出政策支持,靠企业之神很难解决煤矿退出后职工安置、矿区产业接续问题,甚至会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和机制,给出衰老矿井“死的路和法”,让衰老矿井“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病灶:老矿生存发展难、转产转移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难


这些建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衰老矿井,没有为后续发展进行充足的资金和资源储备,目前主要面临“三大困难”: 生存发展难、转产转移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难。


第一,生存发展难。随着资源枯竭,衰老矿井开采条件日趋复杂、开采深度大、自然灾害威胁等问题加重。煤炭产量仅靠采边角残余煤维持,矿井战线长、环节多、安全投入大、成本高,效益较差。在当前日益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下,部分衰老矿井面临关闭破产的困境。


第二,转产转移难。衰老矿井转型,一靠“走出去”到省外和国外开发资源,进行人员转移。但“走出去”开发可以转移管理和技术人员,庞大的一线工人队伍难以安置。二靠发展非煤产业。但大多数衰老矿井包袱重、效益差、收入待遇低,吸引不来人才和技术。再加上资金短缺,发展的非煤项目大多产业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差、创效能力不强,且多为与煤矿产业相关的辅助型、安置型产业。随着煤炭资源枯竭,非煤项目随之下马,形成新的包袱。


第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难。由于政策配套不到位、地方政府接收难度大等原因,绝大部分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的社会职能未能移交,关闭破产煤矿人员的社保没有分户,工伤、医疗等险种封闭运行,难以纳入社会统筹。同时,原政策核定的补贴支出项目少于破产煤矿实际支出项目,支付标准低于实际支付标准,加之当时所确定的政策执行时间已经到期,且没有出台新的政策,需追加的补贴资金无法落实,导致破产经费缺口巨大,母体企业已经垫付大量资金。据调查,全国20个省份28家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原国有重点煤矿已垫付资金265亿元。


药方:政策性关闭破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关闭转产长效机制


企业如人体,长期超负荷、缺营养,必然积劳成疾、酿成病患。建议继续完善并实施新增衰老煤矿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从煤炭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将开采时间较长、资源濒临枯竭、服务年限不足五年的国有煤矿,灾害严重、安全无保障的国有煤矿,开采成本高、扭亏无望的煤矿,高硫高灰无市场的煤矿,列入国家支持关闭破产煤矿范围。


同时,加快解决已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的历史遗留问题。重新核定原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费用缺口,对经常性费用、离退休管理机构经费及统筹项目外实际发生的费用缺口,按照原渠道,由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追加补助;对以后年度的费用,逐年核定,纳入中央、地方财政预算。中央强化督导,促使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的离退休管理、职工社区“四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党工团组织关系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转产转移难的问题,建议逐步建立煤矿关闭转产的长效机制。在成本项目中增设“关井准备金”、“弃置费”等项目,按一定比例计提部分固定费用,专门用于矿山进入枯竭期后的职工安置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并允许在税前扣除。优先规划、核准其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坑口综合利用电站以及煤炭加工转化等项目。出台衰老矿井转型发展税收优惠等扶植政策,对衰老矿井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适当减免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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