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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一直以草原畜牧业为主导产业,2003年提出了经济转型的总体设想,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一个系列政策机遇,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打造祖国北方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和能源化工基地。经过几年努力,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发展局面有了明显变化,是内蒙古自治区快速发展的地区之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文件中,将内蒙古自治区定位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2010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开发规划指导意见通知》(国能电力[2010]431号 ),提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近期规划建设800万千瓦燃煤电站,配套规划建设900万千瓦特高压交流外送华东通道。据此,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11年编制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开发规划》。规划期限2011—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布局至2015年。规划2015年总装机规模达到1826万千瓦,2020年装机规模超过3000万千瓦。
前不久,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推行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重点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9个大型煤电基地、12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其中包括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山东、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江苏两条电力外输通道,共计1750万千瓦。其中一条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北京--河北--山东(1000万千瓦),另一条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江苏(750万千瓦)。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开发规划确定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胜利、五间房、巴彦宝力格、查干淖尔、白音华、贺斯格乌拉和乌尼特等七个矿区建设一批燃煤电站项目。
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建设电源基地的必要性
(一)电源基地建设,可解决煤炭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可解决能源外运通道不畅
近年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铁路总里程按土地面积计算每百平方公里铁路仅为0.4公里,公路网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7.7公里,与全国每百平方公里铁路75公里、公路18.85公里的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还没有形成对外通道和深入煤矿产地的铁路运输通道。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输电外送通道现只有上都至京津唐、白音华至东北电网50万伏点对网输电走廊,输电能力有限。随着煤电基地的建设,外输电力规模很大,急需建设新的电力外送通道,实现煤从空中走。
2、可解决区域煤炭市场需求不足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煤炭资源丰富,探明及预测储量2600亿吨,探明储量1448亿吨,褐煤总储量在全国居第一位。但由于褐煤在煤质上不具有竞争力,不适合长距离运输,只能定位于就地转化和近距离输送。而根据国家近期出台的能源建设和煤化工产业的发展政策,两者的建设速度都将受到控制,规划的各个矿区煤炭产量受用户影响较大。对于褐煤提质外运,由于提质后发热量仍低于蒙西、山西、陕西及宁夏地区煤炭,煤炭外运市场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设电源点是解决,实现资源就地转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建设电源基地,是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发展战略和布局的要求
电源基地建设规划、功能定位和规模与《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煤炭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国家大型煤炭基地规划》、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锡林郭勒盟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初稿)等重要国家、地方政策相符合;所处地理位置的区位优势、区域资源优势十分明显,电源基地所处区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能源特别是煤炭产区,也是内蒙古东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有助于巩固和强化内蒙古资源大区、能源强区的地位,优化内蒙古产业结构和布局,丰富和拓展产业内涵和外延,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率先崛起,加快实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电源基地的建设,是有效保障能源供给,加强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
2009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1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69.6%,石油占17.5%。我国资源赋存条件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不会改变。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规划》近期规划建设800万千瓦燃煤电站,并全部采用煤电联营坑口电站模式,同时配套规划建设输电能力为900万千瓦的特高压交流外送华东通道,实现煤电与风电打捆外送。至2015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七个矿区2015年规划煤炭生产规模为26480万吨,2020年达到32230万吨,规划到2015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火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628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电源基地火电装机规模达到3584万千瓦以上,建设电源基地的意义非常重大,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也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电源基地的建设,是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要求
建设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能够有效推进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新型工业化进程,支持和带动产业多元、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经济转型,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乃至周边地区跨越式发展。加快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能源开发,有助于巩固和强化内蒙古资源大区、能源强区的地位,优化内蒙古产业结构和布局,丰富和拓展产业内涵和外延,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率先崛起,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一切问题的关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强调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既属于民族地区,又属于边疆地区,通过煤电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地方经济,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保持边疆稳定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二、环境现状分析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国内同类资源型城市发展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对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把握不当,会给产业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带来严重问题。因此,电源基地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生态功能要求和环境容量,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布局工业生产力;按照环境承载能力,特别是水资源承载力、水环境容量和大气环境容量,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和规模。并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规划阶段和决策阶段。
(一)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成因
1、空气:“十一五”期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开展环境空气监测的两个主要城市,锡林浩特市和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优良天数所占全年98.05%,二连浩特市占98.9%。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为良好。部分时段出现颗粒物超标现象,主要是地区干旱风大,风力较大时会出现局部扬沙现象。此外,部分牧民集中居住的区域冬季出现颗粒物超标现象,颗粒物超标的原因是当地居民燃煤污染、交通运输扬尘污染等影响等所致。
2、地表水:滦河水系水质以轻度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生化需氧量也将近超标,超标原因主要是牲畜粪便通过大气降水产生地表径流冲刷、淋溶、迁移富集等进入地表水系统对河道造成污染。从近几年监测结果分析,水质变化趋势水质具有逐渐变好趋势,湖库水质,即,锡林河水库水质略有好转。
3、地下水:锡林浩特市一棵树水源地从2009年2月份就开始监测,有氨氮、锰、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还有铁超标情形;二连浩特水源地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
个别矿区地下出现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氟化物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类是由人为造成的如氨氮、亚硝酸盐氮;二类是由当地特殊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带来的如铁、锰、硫酸盐、总硬度、氟化物、氯化物;三类是人为污染或自然造成的如高锰酸盐指数。
4、声环境:从锡林浩特市和二连浩特市区域环境监测结果看,锡林浩特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在52.6-53.7dB(A)之间;二连浩特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在53.5-55.4 dB(A)之间。二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为达标,总体评价为较好。
5、生态环境:从对锡林郭勒高原东部草甸草原、中部典型草原、中部山地草原、局地森林草原等植被类型监测结果看:各监测区植物物种生物多样性、植被高度、植被盖度、植物物种科属组成基本维持在“十五”末水平。从利用遥感手段开展的“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看十一五期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土地利用/覆盖类型变化集中表现为草地减少和建设用地增加,此外,水域湿地面积有所减少,未利用地面积有所增加但是沙地面积有所减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各旗县(市)中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质量级别保持为“良”级,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多伦县保持为“一般”级,二连浩特市保持为“较差”级。部分区域土壤侵蚀敏感个别地区土壤侵蚀属于轻度—中度侵蚀区,土壤侵蚀的主要原因是本区风大所致,加之部分草场有退化现象。但是大部分区域还属于自然侵蚀过程。
三、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1、煤炭资源承载力分析
煤炭资源承载力是指在一个可预见的时期内,在当时的科学技术、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下,煤炭资源的经济可采储量(或其生产能力)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煤炭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承载力也就是对社会物质生产、人口、环境的支持程度。
电源某地区域是全国重要的煤炭基地,区域内的煤炭资源不仅要供给本地人们的生活用能,涉煤产业更是区域的支柱产业,因此区域的煤炭资源承载力也即是指煤炭资源对区域内规划的涉煤产业规模的支持能力。到2015年,七大矿区的煤炭生产能力将达到26480万吨/年,所产原煤主要供应坑口电厂及周边的火电和煤化工项目,2020年煤炭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到32230万吨/年。近期电源基地内1664万千瓦的火电装机年需煤量约6416.16万吨,其中煤矸石943.25万吨,褐煤低温干馏项目最终产品之一的半焦388.3万吨,煤矸石属于废弃物利用,半焦属于煤化工产品,所需原煤量在煤化工需煤量中已经包含,因此规划近期区域内火电装机年需原煤量约5084.61万吨。远期火电装机将达2772万千瓦,预测远期火力发电煤炭需求量为10285.82万吨/年。对比电煤供给潜力和火力发电用煤需求分析结果,近期可供给火力发电用煤16150万吨/年,规划火力发电需煤量5084.61万吨/年,煤炭资源可承载火电产业的发展;远期可供给火力发电用煤21900万吨/年,规划火力发电需煤量10285.82万吨/年,煤炭资源可承载火电产业的发展。
2、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所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地表水系不发育,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大气降水是该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因为基地内所建电厂要大规模回收利用中水,因而将中水也计入可供利用水资源量。采煤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疏干水,尽管疏干水属于地下水,但因为疏干水的产生不可避免,若不加利用就会白白流失,所以将矿井疏干水也计入可供利用的水资源。
(1)供水量。规划建设基地范围内在全盟属于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地表水资源量61125.7万立方米。区域内地下水资源量195593万立方米。根据全国第二次水资源评价资料,煤电基地规划区域内水资源总量为232586.37万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量136781.45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27470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14666.34万立方米。
综合考虑城镇居民生活、其他工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的用水规模,利用污水排放率、污水处理率以及污水处理回用率计算得到污废水排放量、污水处理量以及污水处理回用量近期污水处理率达到70%,污水回用率达到63%时,预测年中水量可达到1269.7万立方米;远期污水处理率达到78%,污水回用率达到68%时,预测年中水量可达到1492.3万立方米。根据国家在富煤缺水地区规划火电厂的产业政策,首先考虑利用煤矿开采时排出的疏干水,矿井疏干水将是坑口电厂的重要水源。根据第二次水资源调查结果,区域内水资源可利用量136781.45万立方米/年,加上中水量和矿井疏干水量,总计可供利用的水资源量近期144628.1万立方米,远期146719.9万立方米。
(2)需水量。主要分为工业需水、农牧业需水、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需水、居民生活需水和生态环境需水五个方面,其中工业需水又分为火电行业需水、煤化工行业需水和其他工业行业需水三个方面。
根据区域内拟建的火电机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建火电机组全部采用空冷机组,用水定额普遍达到0.03立方米/s.GW左右(《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火力发电业的用水定额:30万千瓦以上循环冷却机组为0.8立方米/s.GW,空冷机组为0.18立方米/s.GW)。整理、汇总规划近期在建、拟建火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用水分析成果,预计到2015年时火电行业年需水量3883.96万立方米。考虑到区域内水资源稀缺,这里要求到2020年火电行业普遍采用空冷机组,脱硫工艺采用干法脱硫工艺,耗水定额平均为0.05立方米/s.GW,预测届时火电行业年需水量相比2015年还会减少,约为3492.72万立方米/年。
结合其他产业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煤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城市化进程和其他行业发展的影响,预测规划近期和远期区域国民经济和生活发展所需要的水资源量,预计2015年时需水量23517.2万立方米/年,2020年时需水量27934.9万立方米/年。规划近期和远期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全部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对水资源的开采不会超过可供利用的水资源量。
3、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
土地资源承载力为“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和一定生活水平下所承载的人口限度”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是一个典型的草原城市,有着广袤的草原,草地类型主要有低地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两种。电源基地建设对区域土地资源的影响主要是煤炭开采过程和工业广场的建设破坏矿区地表植被,使天然草地和耕地的面积减少。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规划总的土地利用思路是用3%(约334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发展能源工业。因为电源基地内煤炭资源埋深较浅,大都可以露天开采,这种情况下,除非闭坑,否则整个开采范围内土地将丧失生物质生产的能力,其他各种设施的建设对土地上天然植被的破坏也是破坏性的和不可恢复性的,因此发展能源工业的这3%土地的生物生产能力基本上完全丧失。随着全盟围封转移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区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未来将主要集中在锡林浩特市等主要城镇。可以为能源基地项目实施提供一定量的土地,但数量有限,基地的建设还是会带来草场、耕地等的大面积的破坏。
四、基地建设对社会、经济作用
1、对经济影响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拥有丰富的煤炭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是我国北方重要的能源特别是煤炭产区,同时区位优势明显,距离环渤海经济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主要能源消费中心较近。加快推进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建设,实现煤炭资源就地利用转化,一方面,有利于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整个地区能源结构的调整,随着地区电网建设的加快,向华北电网送电,可增加环渤海经济区新的能源输入通道,提高区域能源使用的经济性和安全性,同时通过国家电网规划的特高压主网架,送往华东电网的负荷中心,可缓解华东地区日益紧张的电力供需矛盾,促进整个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虽然拥有广阔的地域与丰富的自然资源,但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便,开发程度低,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通过电源基地的实施,能够有效推进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新型工业化进程,变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支持和带动产业多元、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经济转型,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乃至周边地区跨越式发展。
根据中科院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实施的测算分析,将分别在2015年、2020年实现930.5亿元、1300.5亿元的工业总产值,实现由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对当地的地方财政作出较大贡献,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规划实施对外输出煤炭和电力,在相当程度上使东部地区能源紧张的局面得到一定的缓和,促进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2、对社会影响
电源基地的建设和实施对相关居民可能隐含着许多潜在的正面社会影响,包括收入、就业、弱势群体、地方文化等,有的甚至可能彻底改变他们固有的生活方式。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属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人均收入低,生活水平差,经济信息、文化教育相对比较落后。规划实施特别是矿区开发将占用该地区大量的草地,从而使部分牧民丧失土地,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解决安置工作或重新调配土地。据评价预测,电源基地的实施在2020年分别提供约8.98万的就业岗位。与此同时会间接增加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加工业与交通运输等就业岗位,为当地牧民、无工作者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将使相当数量的人员走上工作岗位,对提高当地牧民收入,改善牧民生活质量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牧民搬迁至城市后,孩子上学、医疗、生活服务设置将会更加便利。电源基地的实施,还会促使当地的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地方交通设施等有较快的发展。
同时,电源基地的实施对社会设施影响主要体现在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地方交通设施等方面。一方面,由于规划中包括铁路建设、公路建设的内容,预计到2015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煤炭铁路运输网络,同时以锡林浩特、桑根达来、宝昌、白音华、二连浩特、白音查干、五间房、霍林郭勒、阿其乌拉为节点,提高国道207、208、303及省道307、308、204等级,将会促进地方交通设施的完善,出行更为便利;另一方面,由于规划实施增加了当地的流动人口,对加强当地与外界的交流有一定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劳工输出、蔬菜、副食等的发展,促进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的发展,对于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改善社会设施带来机遇,对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步伐、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五、制约因素
电源基地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经济效益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当地草原生态系统、地下水及大气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建设电源基地,有充分的煤炭资源保障,从环境保护角度讲,也有许多制约因素,一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地处我国北部相对敏感、相对脆弱的生态屏障特殊地区,是距离京津地区最近的草原牧区,肩负着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职责。二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0处,建设电源基地必须避让自然保护区。在这些地区开发和建设电源基地就必然受到限制,需要对保护区进行避让。三是新增火电装机新增1646万千瓦,每年就需增加用水量2274万立方米。这给水资源本来紧张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带来更大的压力。四是全盟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排放总量分配的指标严重不足,需要在国家和自治区层面上进行调剂。这就面对着又要进行电源基地建设,又要克服诸多制约因素的双重压力。
六、电源基地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电源基地,通过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保证矿区持续稳定发展,做大、做强煤炭主业,发展煤电联营。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是距离京津地区最近的草原牧区,又涵盖锡林郭勒大草原、乌拉盖湿地等区域,其所在区域、生态极为敏感、水资源较为紧缺、大气环境影响对周边重要区域(直线距离北京约440公里)尤其是对重要城镇(锡林浩特市)有较为明显的影响。国内同类资源型城市发展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 如果对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把握不当,会给产业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带来严重问题。因此,电源基地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态功能要求和环境容量,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布局工业生产力;按照环境承载能力,特别是水资源承载力、水环境容量和大气环境容量,确定合理的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规模。并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规划阶段和决策阶段。
1、电源基地建设过程中要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应加大对生态的保护和建设。必须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确立适宜的开发模式与强度、可持续利用途径、资源开发监管办法以及资源开发过程中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严格禁止超采、滥挖以及非法采矿、无序修路等资源破坏行为发生。注重对生态扰动区的恢复和治理,加强监管,做好环境保护预案,同时重视对扰动的环境进行修复、恢复植被加大生态投资力度,确保生态恢复的成效。
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对于煤矿附属的电源点,道路两侧,要进行厂区的绿化设计,草、灌、乔结合,提高厂区绿化率。要选取吸滞粉尘、降噪音能力强的、且适合当地生长的品种,不应引进过多的外来品种。②电源基地建设前期一律先修路后建设,大大减少车辆对草原的破坏。应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不仅减少厂区扬尘抑制洒水量,而且杜绝冬季洒水造成道路结冰的现象发生。③基地区域部分矿区临近自然保护区,应严格划定矿区开采范围,避让敏感区域。基地中的部分矿区距离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较近,根据调整后的锡林郭勒草原自然保护区规划,距离保护区核心区最近距离30km。自然保护区属于严禁开发区,应严格划定矿区开采与开发的范围,严禁与自然保护区范围冲突。
2、基地区域水资源相对短缺,行业间水资源竞争压力大,因而基地建设应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生态用水。基地区域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夏季少雨干旱,蒸发量大,地表水系不发育,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电源基地的产业发展也要依据“以水定产”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用水,合理确定产业规模。电源点生产禁止使用地下水。采取空冷技术,优先使用煤矿疏干水。所有生产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得外排。
3、电源基地运营期最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大气污染问题。解决好大气污染对保障本地区及京津唐地区空气环境质量意义重大。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现有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超出控制指标33%~124%。为确保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电源基地“十二五”期间应严格控制电厂规模。目前,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电力行业允许排放总量。从“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分配给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总量指标和远期发展规模和发展能力看,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严重不足。面临着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污染物排放指标和减排的双重压力。要避免电厂群的集中布置,电厂与城市、电厂与电厂之间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根据总量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燃煤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基地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①对暂时保留旁路烟道的电源点,所有旁路挡板必须实行铅封。要求所有新建燃煤机组不得设置脱硫旁路烟道,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样点一律安装在烟囱符合监测要求的高度位置。②要以物理-化学吸附原理为基础的干法脱硫技术,减少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该技术具有吸附容量大、吸附过程和催化转换快,基本不耗水的优点。吸附过二氧化硫的活性焦炭再生后可重复使用,再生后的二氧化硫可制成硫酸、液体二氧化硫或单质硫等副产品。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选择应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炉制宜,依据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及便于操作来确定,以减少燃煤电厂氮氧化物的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达标或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时,应建设烟气脱硝设施。④选用高效静电除尘等除尘措施,使烟尘排放浓度满足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4、基地建设实施会带来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应提升污染控制和综合处理水平。
5、灰场运行期间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灰渣场应在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灰场周边至少应设置三口地下水水质监控井,一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灰渣场上游,作为对照井;第二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灰渣场下游,作为污染监视监测井;第三口设在灰渣场周边,作为污染扩散监测井,定期测定贮灰场周边浅层地下水位、水质。
6、地下水水位下降将对地表植被产生一定的生态影响,采矿造成的地表沉陷和剥离可能在短期内加剧局部水土流失,应严格执行矿区土地生态恢复。
7、基地建设确保环保基础设施的同步建设。配套设施环境影响不容忽视,应关注配套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电源基地的开发需建设公路、铁路、高压线路。电源基地现有铁路有锡林浩特至多伦线、集通线穿越自然保护区。新建铁路、公路、高压线路应避让自然保护区。对于确实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的线路,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效保护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制定施工方案时,应避免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取弃土场等施工设施和场所,尽量少征占保护区内植被土地,以减轻线路建设和运营对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同时应采取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的工程措施,切实保证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
8、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加大循环经济发展的力度。电源基地建设应以循环经济的先进理念为主线,尽量做到煤矸石用作发电燃料或作为建材产品原材料。灰渣尽量用于建筑行业的原料综合利用。
9、基地发展有助于推动区域的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应关注本地移民和外来移民问题。电源基地实施要对人口社会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由于电力企业入驻,对职工的文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文化水平;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外来人口的进入,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的民族结构、语言结构等。这些人员与当地居民的生活状态有较大不同,可能因习惯不同而发生冲突,因此应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避免对当地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电源基地区域总体上人口较为稀少,居民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经济收入来源于畜牧业。基地实施的征占用草原和拆迁均关系到居民和牧民的切实利益,拆迁对居民和牧民的生活质量影响最为明显,征占用草原会直接影响到牧民的经济利益。传统的搬迁安置方式是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和完成搬迁安置工作,牧民可搬迁至周边地区居住和生活,搬迁费用列入各项目基建投资,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保障牧民的搬迁补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