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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新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下放新建PX和乙烯项目审批权限到省级政府。新版目录中与煤化工与石化相关内容如下:
1. 煤制燃料: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 石化:新建乙烯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
3. 化工: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指出,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这意味着,原来PX和乙烯项目必须要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而现在如果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只需省级发改委核准即可开工建设。同样,环境评估报告也只需取得省一级的环保部门批复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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