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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出《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恰逢近日绿色和平环保组织联合环保机构人士刚刚集中提出煤制气产业非议,该《通知》立刻被解读为煤制气产业“刹车”、煤制气被认定是“邪路”、产业“闸门收紧”...。
回顾历年煤制气及现代煤化工产业政策,本次《通知》并没有实质的变化,或者说此次《通知》是国家能源局对煤制气煤制油产业态度的重申和强调,一定程度算是对近日业界纷扰的非议之声的回应,而最有实质内容的是近期即将公布的《关于有序推进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以下是化化网煤化工对本次《通知》的详细解读。
1、再次重申煤制气煤制油科学有序发展
此次通知可以说并无新意,其中涉及的产能规模限制(20亿方、100万吨)及水资源及污染物排放限制在之前的产业规范发展条例中已经明确过。
2014年7月《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相关细则与2006年7月《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08年8月《关于加强煤制油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8月《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3月《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2012年5月《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等基本保持一致。
2、“不能不搞 不宜多搞 不能快搞”
明确了煤制油(气)“不能停止发展、不宜过热发展、禁止违背规律无序建设”的方针和“坚持量水而行、坚持清洁高效转化、坚持示范先行、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之前能源局人士透露,国家能源局对煤制气产业的态度就是“不能不搞不宜多搞 不能快搞”,与本次《通知》基本一致。考虑到国家能源秉性及国家能源战略调整,煤制气产业适宜以示范项目为先,合理布局,严格监管,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3、两个《指导意见》值得期待
《通知》中提到,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有序推进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近期将发布实施。这两个《指导意见》将涉及政策和规划的具体细则。将更加明确煤制气产业现阶段布局及示范项目相关监管的细节。比如水资源、污染物、土地及煤炭资源等。
4、重申审批权限及资源问题
此次《通知》再次重申,地方发改委和能源局不能违规审批任何煤制油和煤制天然气新建项目。所有审批权限收归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同时禁止煤炭净调入省发展煤制气煤制油,并提出禁止利用地下水发展煤制油。这一定程度是对近期业界对于煤制气产业水资源危机及建议沿海地区发展的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