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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山西省煤炭厅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全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提出,今年山西省煤矿企业新招录从业人员中,招录煤炭中等职业学校、煤炭职业院校和其他院校煤炭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比例达到75%。凡不达年度变招工为招生比例的煤矿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复工复产,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一律不得通过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
《通知》提出,山西省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院校,组织煤矿企业加强与院校的沟通,推进校企联合,同时煤矿企业需超前规划,制定和完善变招工为招生计划。具体招生目标为:2014年新招从业人员变招工为招生比例达到75%,2015年力争达到100%,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变招工为招生。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将加大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
山西省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对煤矿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变招工为招生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提高分值和权重,并严格考核。
变招工为招生过渡期内,凡不达年度变招工为招生比例的煤矿企业,将一律不得批准复工复产,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一律不得通过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招用不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人员,一律视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上限进行处罚。
此外,山西省煤炭厅将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审核备案管理,对当年新招录从业人员变招工为招生情况进行审核。煤矿企业若未按规定进行从业人员审核备案或审核备案未通过,将对其停工停产进行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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