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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晋中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煤矿及涉煤企业当前困难的实施意见(简称 “煤炭十条”) 出台后,市直相关部门、煤销企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减轻煤矿及涉煤企业负担,与煤矿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煤炭十条”措施帮扶煤炭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效果开始显现。
一是充分利用煤销企业营销网络资源,加大营销力度,多销煤、销好煤。截至5月15日,今年共销售煤炭2537万吨,占到山西煤销集团全省公路销售量的33%,与同期相比增加115万吨,增长了4.7%。
二是市财政贴息,煤销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为煤炭企业提供煤炭产品收储包销增值服务,实现煤炭企业库存向社会库存的转变,解决煤炭企业销售难题和资金占用问题。近期已签订包销合同9份,签订合同量125万吨,已执行包销合同量49万吨,实现了晋中区域煤矿没库存、用户没赊欠。
三是积极利用煤销企业洗选煤场、储配煤场、发运站台等资源,进行低热值煤的加工洗选增值,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和附加值,解决煤矿低热值煤的出路。今年以来共加工转化低热值煤173万吨,全部销售一空。
四是清费让利,减轻煤矿及涉煤企业负担,稳定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从4月份开始,晋中煤销企业实行零利润经营,吨煤让利煤矿4-13元,每月可让利煤企7000多万元。仅今年5月上半月,晋中煤销公司销售原煤400万吨,预付煤矿返还款3940万元,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大为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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