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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为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含省内承担运输功能的油气管网),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在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
《办法》的出台旨在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提高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市场行为,在目前油气行业纵向一体化的体制下,解决上、下游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开放需求问题。
“目前,三大油企都是下游纵向一体化运营,这使得企业内部出现管输关联交易、管输成本不透明的问题,而外部市场主体也难以进入,受困的不仅有本就处于弱势的民营油企和燃气公司,也有很多央企。”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随着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以及油气终端销售业务主体逐渐多元化,油气管网开放的迫切性与日俱增,要想鼓励民资开发上游,必然要放开油气管网。据悉,国家能源局将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事宜进行监管。
“这是打破油气管网垄断的重要一步,但这种开放的作用很有限,而且即使有监管,三桶油还是可以用技术问题等理由将其他企业挡在门外。”林伯强认为,要真正实现“无歧视开放”,必须将油气管网完全独立出来建立新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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