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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1-2月,全省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451.39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1678.72万元,使用总额9305.26万元,余额累计超支12600.49万元(其中包括了2013年年底的余额累计超支14973.9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取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减少163.75万吨,下降26.62%;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减少4021.26万元,下降25.61%;使用总额减少3936.99万元,下降29.73%。
二、各类煤矿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国有重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210.57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6991.32万元,使用总额5823.49万元。
国有地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28.36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665.10万元,使用总额353.97万元。
乡镇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212.46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4022.30万元,使用总额3127.80万元。
三、主要特点及问题
(一)全省平均吨煤生产安全提取额同比增加
1-2月,全省平均吨煤生产安全费用提取额为25.87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吨煤提取额增加0.35元/吨。其中,攀煤集团增加5.72元/吨、内江市增加1.57元/吨。
(二)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总额同比下降
1-2月,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23%,其中,川南煤业和达竹集团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1140万元、705万元,分别下降55.61%、47%;使用总额同比下降23.45%,其中,川南煤业和芙蓉集团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909万元、800万元,分别下降52.21%、43.96%。
(三)国有地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加,使用总额同比下降
1-2月,国有地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略有增加1.33%,其中,眉山市、广元市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增加21.6万元、7.5万元,分别增长13.04%、50%;使用总额同比下降32.22%,其中,乐山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185.03万元,下降64.39%。
(四)乡镇煤矿同比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总额同比下降
1-2月,乡镇煤矿长时间全面停产,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32.56%,使用总额同比下降38.82%。
(五)实际煤炭产量与提取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存在较大缺口
1-2月,全省上报实际原煤产量670.2万吨,上报计提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451.39万吨,还有218.81万吨乡镇煤矿原煤产量没有足额按规定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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