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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北煤公司:
现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几点要求,一并执行。
1.各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贯彻“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总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战化应急演练。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努力做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广大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的应急意识,全面提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2.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本地区近期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多部门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各煤矿企业要组织开展全员参与的应急演练。各级煤矿救护队要在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应急演练的同时,组织开展以提高其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为目的的应急演练。
3.各单位要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点,加强宣传报道,要在相关媒体上开设应急演练宣传报道专栏。要以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应急意识。
4.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将按照《通知》要求,以“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5.各单位和各级煤矿救护队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分析,并于7月3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总结报送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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