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陕西公司2014年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推动项目建设安全高效稳步推进和试生产的顺利进行,特签订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1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责任事故。
1.2 杜绝非人身责任事故。
1.3 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现象。
1.4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陕西公司和煤化工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五同时”原则,督促检查各中心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1.6 加强应急指挥管理,及时指挥生产调整,出现险情或事故时果断正确指挥并启动公司突发事故(件)应急预案。
1.7 加强生产值班管理,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1.8 做好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1.9 严格执行《开车检查规范》,抓好装置投料试车条件确认,开展工艺、设备、运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对影响试车的问题和隐患,分专业落实责任人跟踪整改,确保装置单元试车成功。
1.10 参与公司应急预案演练、风险辨识、安全检查等工作,做好部门安全活动。
1.11 按照XX陕西公司、煤化工项目的指令督促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壹年,即从公历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奖惩
3.1 奖励:考核周期内,完成考核内容所规定目标,按照煤化工《安全生产考核奖励管理规定(暂行)》规定的标准,对负责人进行安全奖励。
3.2 惩处: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考核内容所规定目标,按照煤化工《安全生产考核奖励管理规定(暂行)》规定的标准,对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按照煤化工《事故管理规定(试行)》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4.1 本责任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4.2 责任书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3 考核期满,本责任书自行终止。
第五条 附则
5.1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2 考核期内负责人发生变动时,不影响责任书效力,本责任书对企业职务发生变动负责人的接任者仍然有效。
XX陕西公司煤化工项目 生产指挥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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